山东女子按摩被男技师猥亵要求赔偿2万元私了,店家拒绝
山东青岛,发生一起有争议的事情!女子称自己在按摩时被男技师做出过分动作,而男技师却否认此事的存在。女子向男技师所在的护肤中心索要2万元精神赔偿,但护肤中心表示自己最多只能给1万元。
文女士称自己是某护肤中心的会员,经常到店里做美体项目,而男技师卜某经常给自己提供服务。去年12月29日,文女士又在护肤中心做美体项目。期间,卜某对文女士说要不要给她提提臀。文女士同意后,卜某直接趴了上去,隐私部位碰到了文女士。
紧张之下,文女士质问卜某在做什么,而卜某没有言语直接离开了房间。但文女士当时并没有报警,也没有将此嫌事情反馈给护肤中心,以为卜某事后会给自己道歉,自己就会不追究这件事。但在次日,卜某迟迟没有道歉,这让文女士非常恼火,便投诉至护肤中心,并索要2万元精神赔偿。
护肤中心称,他们在接到投诉后马上跟卜某核实,卜某否认存在文女士所称的事情。但毕竟出了客户投诉的事情,为平息事端,他们把卜某开除了。之后,卜某便离开青岛返回老家。至于文女士要求的2万元,他们表示只能给1万元。其中5000元是文女士会员卡剩余的消费金额,剩余5000元是他们员工凑钱补偿文女士的。
报警后咋处理的?
同时,护肤中心称,涉事房间是有监控的,但文女士当时没有反馈,监控已经自动覆盖,无法还原事实真相。经过当地工商局的介入,护肤中心向文女士退还5000元。当地警方也就文女士的遭遇正在调查,之后会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现有证据,卜某会不会被认定为猥亵?如果认定其构成猥亵,护肤中心是否有义务向文郑扒丛女士进行赔偿?根据文女士描述的事实,卜某涉嫌的违法行为是猥亵。猥亵是指行为人追求性刺激而对被害人实施的除性交以外的下流行为。
本案中,卜某是否认自己对文女士做了猥亵行为的,而文女士又称自己遭到喊樱了猥亵。同时,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也因覆盖而无法恢复。那警方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是将卜某传唤到案,做进一步的询问。同时,警方也可以调查事发之时是否有证人存在。
如果经过调查,还是只有文女士一个人的陈述,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那警方不会认定卜某构成猥亵。本案中,卜某是护肤中心的员工,且行为又发生在卜某给文女士提供美体服务的过程中。明显符合前述因执行工作任务给文女士造成损害的情形。文女士有权要求护肤中心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当护肤中心赔偿后,它可以向卜某追责。
当然前述责任均以卜某构成猥亵为前提,而这个事情现在看来还是个未知数。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遇到侵犯之后,一定要及时呼救、报警,以便于警方及时固定证据,为自己主张权益。对于本案,你怎么看?